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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邑旧事:郑州的女子放足运动
 
http://www.zynews.com   2005-03-25 09:25:42   中原新闻网-郑州日报   王瑞明
  

  在封建社会,城乡女子缠足。妇女缠足后,走不快,站不稳,行动困难,很少参加劳动。封建士大夫们还十分讲究什么“三寸金莲”、“三寸绣鞋”之类的,妇女的美丑以足的大小为审美标准。如不缠足,就会被人耻笑,被叫做大脚女人,嫁不出去。这种畸形的审美观,给妇女们带来了精神上和肉体上极大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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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清康熙三年(1664年),历史上第一个皇帝下诏禁裹足。七年之后,在封建势力的抵抗下,又罢此禁,缠足之风又蔓延开来。后来到太平天国时曾禁止过缠足。辛亥革命后,缠足之风开始逐渐废弃。   

  1927年,冯玉祥将军任国民军第二集团军总司令,兼河南省主席,省政府设在开封,总司令部驻郑州美华医院(现市三院),在郑大力推行新政,其中就有提倡男女平等,反对缠足,动员妇女放足,以除陋习,为此在全县掀起了放足运动的高潮。据查阅史料和走访老人得知,放足运动开展得声势很大,12月24日省政府指令郑县县长举行放足运动大会,成立放足委员会,宣布妇女全部放足。责令郑县俱乐部主任王哲明,代督县境妇女放足。聘请开封女师首届毕业高才生赵梅贞担任俱乐部副主任,负责郑县“妇女放足事宜”。在宣传上,城乡张贴印发冯玉祥为开展和推动放足运动,亲笔画的三幅女子天足和缠足的宣传画。第一幅是画了一只天足,上写“父母遗体”;第二幅是因缠足而呈锥形的脚型,上写“世界怪物”;第三幅是一只缠足脚型的骨骼,上写“死有余骨”。缠足妇女看到这些画,都为缠足而感寒心。放足运动动员大会后,郑县行政当局即贯彻实施,聘请放足宣传、检查人员,她们每到一处,都召集群众开会,宣传缠足有碍身体健康,影响妇女社会地位等道理。对缠足妇女都普遍进行登记,动员她们必须放足。1928年,郑州农民协会成立,开办培训班,训练乡村人员,毕业后负责宣传建设新农村,首要任务宣传放足的好处,动员一律放足。1929年1月,郑州市政府对放足作出了两条规定:幼女禁止缠足;20岁以下缠足妇女由区署会同街道迫令放足。如查出违犯规定或阴奉阳违者,家长要受到严厉处罚。各校学生都佩戴着上写“誓不与缠足女子结婚”的白底蓝边红字的臂章。

  冯玉祥第二次主豫,时间较长,动员女子放足声势大,工作细,在郑州城乡放足运动得到相当的深入实施,许多女子冲破封建枷锁的束缚,纷纷开始放足,有效地制止了女子缠足的陋习。到1931年,除乡村仍有个别缠足者外,县城妇女基本都已放足,逐步形成了由缠足转变为天足的社会风气。产生了让缠足的陋习永远废绝的深远意义。

  解放后,妇女得到了彻底翻身,城乡妇女真正认识到缠足的痛苦和危害,一些郑州老居民至今对冯玉祥将军在那个年代提倡女子放足运动的情景还记忆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