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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统一销售 激起市民咨询认购热潮

www.zynews.com  2005-11-04 09:03   中原新闻网-郑州日报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房产局了解到,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自本月1日起已经开始接受市民认购经济适用房的申请登记,经济适用房开发企业将不再销售住房,而是由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统一销售,3天内,共有2000多名市民进行申请登记。

    ■咨询现场非

常火爆

    “我今年32岁了,仍是单身,租住的是单位单身宿舍,我能尽快买到经济适用房吗?”“我离婚了,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手续?”……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市房产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发现前来咨询经济适用房的市民非常多,为方便市民咨询登记,管理中心腾出四张办公桌,放在十楼大厅走廊里,四名工作人员耐心对市民提出的问题逐一解答,很多市民听完介绍满意离去。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自本月1日起经济适用房统一由政府销售,每天排队咨询的市民都非常多,不管是否是工作时间,他们坚持有问必答,直至最后一名咨询者离开,每天接待市民咨询千余人次。

    ■怎样购买经济适用房

    据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夏卫英主任介绍,今年我市经济适用房开工50万平方米,目前已经竣工40万平方米,大约有5000多套房源。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有关规定,每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应房,具体条件是,本市常住户口三年以上(不含市县上街区和新密矿务局),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倍(38000元以下);无住房、或者三人以上家庭住房面积不足80平方米的家庭均可申请购买。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程序:申请人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到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领取申请表,然后到所在单位或者社区提供家庭年收入证明,加盖公章后到管理中心审核备案,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领取《购房通知单》,管理中心在媒体公布符合条件的小区房源情况,购房人凭核发的《购房通知单》到具备销售条件的小区报名,经济适用房购房人将由摇号或者排号选房确定,然后购房人持回执单和审批表到中心审批备案。

    ■虚报瞒报将受处罚

    自1日起,经济适用房统一由政府销售,在此之前经济适用房开发企业是否有违规销售行为?突击销售的住房手续是否有效?购房人虚报信息取得经济适用房如何处置?夏主任说,对于购房人采用瞒报虚报等手段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由市房管部门责令退回所购房屋或者按照商品房价格补齐房价款,并处以1000元罚款,拒不退回住房、又不按照商品房市场价格补齐房价款的,房管部门将按照《郑州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撤销登记,收回房屋权属证书。

记者 安群英 实习生 高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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