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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检测标准昨公布 供暖开始一周后可申请检测

www.zynews.com  2005-11-04 08:48   中原新闻网-郑州日报

    本报讯 供暖质量是否能“物有所值”?昨日,记者从市质监局检验测试中心获悉,经过市质监局、省科学院能源所、市热力公司三方研究讨论后,《室内温度检测方法》正式出台,这意味着质监部门将正式面向社会提供室内温度测量服务。

    据介绍,每年集中供暖时,消协都会接到消费者

对供暖质量的投诉,并对热力部门单方检定供暖温度的公正性表示质疑。为此,今年,市质监部门首次以“第三方”的身份站出,制定了《室内温度检测方法》初稿,并计划今冬尝试为市民提供室内温度检测服务。

    经过质监、热力、能源所三部门的专家论证后,《室内温度检测标准》初稿被重新补充修订出台。新标准对测量环境条件(包括测量时间、门窗关闭情况、附加热源情况、室外温度等)、测量点、测量设备、测量项目等都有明确要求,具有普遍性。

    检测中心负责人表示,新标准已在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5日供暖开始后,测量工作将正式向公众开放,届时中心将公布检测电话,凡集中供热的用户在室内环境温度基本稳定后,可通过电话登记申请,中心将为通过申请的用户在三个工作日内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检测。

    由于供暖初期存在一些影响室内温度的不确定因素,为了提供公正、准确的温度测量,现场测试计划将在正式供暖一周后,待温度情况基本稳定后开始实施。

记者 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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