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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怎么算这个标准您看清 67439828可投诉
www.zynews.com 2005-10-10 08:38 中原新闻网-郑州晚报
本报讯 十一期间,出于工作需要而坚守在岗位上的劳动者该拿到多少加班工资?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此作出解释。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举报中心雷军强主任介绍,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应为日工资的3倍;10月4日、5日、6日、7日,加班工资为日工资的
2倍。
具体计算方法为: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支付基数÷20.92×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支付基数÷20.92×200%×加班天数。根据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为:(365天-10天法定节假日-104个法定双休日)÷12个月=20.92天。
针对有些用人单位混淆加班工资和过节费,雷军强说,过节费是一种福利,而加班工资是补偿休假损失,两者互抵违反规定。如果您在十一加班却拿不到加班工资,可拨打24小时热线67439828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
(
记者孙庆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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