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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龄童被狗咬伤 伤愈后精神恍惚 家长索赔6万元

www.zynews.com  2005-10-10 07:57   中原新闻网-郑州日报

    本报讯 4岁的壮壮在自家门口玩耍时,被一条大狗咬伤。伤愈后,壮壮精神恍惚,壮壮的家长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狗的主人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6.3万元。昨日,金水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壮壮的家人以壮壮的名义诉称,7月29日晚7时许,壮壮在自家门口玩耍,一条大狗突然
冲出来,咬住壮壮不放,壮壮的腿、胳膊和脸被咬伤。经治疗,壮壮的伤口愈合,但身上留下多处明显疤痕。因为受到严重惊吓,经常出现精神恍惚症状。

    经调查,被告饲养的大狗没有办理饲养证。原告认为,由于被告违反郑州市有关饲养动物的规定,饲养大型狗,且没有加以管束,造成壮壮被咬伤的严重后果,并给壮壮造成极大的精神损害,被告应承担全部责任。
   

记者张冯焱 通讯员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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